條件 | 創業板 | 主板(中小板) |
主體資格 | 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,定位服務成長性創業企業;支持有自主創新的企業 | 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|
股本要求 | 發行前凈資產不少于2000萬元,發行后的股本總額不少于3000萬元 | 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于3000萬元 ,發行后不少于5000萬元 |
盈利要求 | (1)最近兩年連續盈利,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于1000萬元,且持續增長;或者最近一年盈利,且凈利潤不少于500萬元,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于5000萬元,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于30%; | (1)最近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,000萬元,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較低者為計算依據; |
資產要求 | 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于2000萬元 | 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(扣除土地使用權、水面養殖權和采礦權等后)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于20% |
主營業務要求 | 發行人應當主營一種業務,且最近兩年內未發生變更 | 最近3年內主營業務沒有發生重大變化 |
董事、管理層和實際控制人 | 發行人最近2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、高級管理人員均未發生重大變化,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。高管不能最近3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,或者最近一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| 發行人最近3年內董事、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,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。高管不能最近36個月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,或者最近12個月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|
同業競爭、關聯交易 | 發行人的業務與控股股東、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同業競爭,以及影響獨立性或者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 | 除創業板標準外,還需募集投資項目實施后,不會產生同業競爭或者對發行人的獨立性產生不利影響 |